王安石:熙宁变法的十年与退场

王安石:熙宁变法的十年与退场
用十八年地方官等一次机会,用七年把机会变成国策,余生在钟山看新法被逐一废掉。

科举里的异类

王安石字介甫,晚号半山,天禧五年(1021)生于临川县署(今江西抚州),随父王益宦游成长。庆历二年(1042)登进士第,原拟首选,据宋人笔记,因策论里「孺子其朋」一语触仁宗之忌,抑置第四——此说未必可凭,但他一辈子看不上科举文字是真的:后来主持贡举改试经义策论、熙宁四年罢诗赋,是中国考试史上的一次大转向。及第后签书淮南判官、知鄞县、通判舒州,地方官前后做了十八年,在鄞县写《伤仲永》,顺手给科举时代留了一则寓言;嘉祐三年(1058)召还,上万言书数千言,论变风俗、立法度,递上去,没有回音。朝廷召试馆职他辞,命赴制科他辞,京中说他「野性」,他只在江宁、常州一带读书守母丧。

熙宁二年:两年铺开一整套新法

治平四年(1067)神宗即位,一个十九岁的皇帝要钱、要兵、要燕云。熙宁二年(1069)二月,王安石拜参知政事,三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,理财有了独立于中书、三司的班子。此后新法密集落地:青苗、农田水利、免役(募役)、市易、保甲、方田均税、将兵,加上贡举新制与《三经新义》。他与司马光在崇政殿辩过理财——一句是他的「民不加赋而国用饶」,一句是司马光「天地所生财货百物,止有此数,不在民则在官」(大意):中国财政史上最锋利的一次对白,各有所据,也各有破绽。御史中丞吕诲弹劾他「矫诈欺世」,比一切反对都早,也奠定了此后旧党攻击他的道义姿势。

流民图与两次罢相

新法最怕的不是辩论,是天灾与执行。熙宁七年(1074)春大旱,流民扶伤入京,监安上门郑侠绘《流民图》上之,指为新法所致,两宫太后继之以泣,神宗批中书权罢青苗、方田等法——王安石第一次罢政,以吏部尚书、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。约半年后召还,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(宰相)。熙宁九年(1076)十月,长子王雱病死,他恳求退,第二次罢相,判江宁府,从此不复入朝。他前后执政约七年,加上熙宁之前的十余年准备,这就是「熙宁变法」的全部时间。

钟山十一年

退居江宁的十一年,他住城东半山园,骑驴入钟山,著《字说》,写「雅丽精绝」(黄庭坚评语)的半山市诗。元丰七年(1084),苏轼自黄州移汝州,过江宁,往见,两人同游钟山数日,绝口不论新法;据载安石送别时叹「不知更几百年,方有如此人物」。元丰八年(1085)三月神宗死,哲宗立,宣仁高太后垂帘,召司马光入相,新法逐案翻盘:元祐元年(1086)正月免役法最先被废,市易务罢,方田均税、保甲次第更张。二月,王安石在钟山听到这些消息,默然。同年四月初六,卒,年六十六,赠太傅,谥曰文。

身后一千年

他的身后史是一部翻烧饼史:绍圣间配享神宗庭,徽宗朝图象廷臣以他为首;南宋舆论掉头,淳祐年间竟被黜出配享,明清全祖望以下仍不免追论。功罪至今无定谳——青苗、免役究竟是「抑兼并」还是「兴利聚敛」,论者站的方向往往取决于他关心的税。倒是他早年过杭州时写的《登飞来峰》二十八字,像自况:「不畏浮云遮望眼,自缘身在最高层。」这句话里有一种真勇气,也藏着一种真危险——站得最高的人,通常也最听不见地上的声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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